【個人責任險是什麼】
- 保障內容
- 自負額
- 不保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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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保障內容】
個人責任保險是什麼呢 ?
就條款定義而言
「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,因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財損時,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,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。」
簡單來說,
賠償情形可分為兩類:
一 造成第三人體傷
如 騎腳踏車撞傷人
如 在學校不小心弄傷同學
二 造成第三人財損
如 逛街打破花瓶或紅酒
如 騎腳踏車撞到別人的車
在民法屬於侵權行為,
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,
由保險公司幫你賠給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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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負額】
在投保個人責任險,
通常都會發現商品有「自負額」的設計,
自負額是指每一意外事故發生時,
保戶要自行負擔的金額,
超過該金額才由保險公司負擔。
如2,000元的自負額設計,
當弄壞店家音響依法要賠償2萬時,
保戶:負擔2,000元
保險公司:負擔18,000元
至於每張商品的自負額多寡,
則因各商品條款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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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保事項】
然而,
投保了個人責任保險,
理賠並非就包山包海了!
要留意每個險種都有「明文不保」的事項,
是不在保障範圍內的。
※條款內容可能因不同商品而有差異。
此處可大致分為幾個類型:
一 故意行為不保
如刻意使其發生的行為,
甚至涉及犯罪、吸毒等,
因為避免道德風險,
不在保障範圍。
二 機動車輛不保
如駕駛汽機車撞傷人或A到車,
因為車險已有專門針對這塊給付的責任保險,
不在保障範圍。
三 租借/保管之財產不保
如在租屋處內毀損房東傢俱,
因為是租借之財產,
若遭房東索賠,
不在保障範圍。
整體來說,
個人責任險是低保費、高保障的險種,
特別是針對家中有學齡孩童者,
會更需要有責任險的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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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皆可服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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